長照服務法相關規定
- 停業、歇業為什麼需要實地勘察?
- 有關長照機構的籌設及設立在地方的目的事業專業主管及對應窗口局處為何?
- 於長期照顧服務法正式施行前,依老人福利法申請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籌設,或使照變更時?該法通過後,其應循何法進行設立?
- 目前已提供日照服務單位,可免申請籌設,直接申請設立許可,惟已接受地方政府或接受醫發基金補助經照護司核准之日照中心,但尚未開辦前,是否先申請籌設許可?
- 私人或原有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設居家式或社區式長照機構時,可接受私人或團體捐贈嗎?
- 申請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地方主管機關於實地查核時,需配合之查核單位為何?
- 長照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如部立臺中醫院、臺中榮總、私立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欲申請居家式長照機構或社區式長照機構,其屬性為法人附設?團體附設?或需先成立長服機構法人?
- 醫療機構設立長照機構,長照機構部分是否為獨立機構?長照機構負責人可與醫療機構同一人?
- 第11條第3項規定爭議處理會之委員任期為1年,建議任期宜為2年及增列「長照服務機構代表」為爭議處理會之委員。
- 第6條有關長照機構名稱標示,所稱服務之項目可否說明及舉例?又市招與立案證書之機構名稱是否一致?可加註專業性,如何認定?
- 施行細則第5條所稱擴充,是指機構總樓地板面積擴增,床數增設不算是擴充,請問小型機構之總樓地板面積不變,床數由49床增至89床,不算是擴充?
- 針對居家護理個案,每2個月醫師診察紀錄,係依現行書寫格式?還是需參照醫師意見書格式?
-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8條第3項規定,接受醫事照護的長照服務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並且由照管中心評估,請問此醫師意見書表單,是個自擬定範本或有制式內容? 又該表單提供管道為何(由醫院或照管中心提供)?
- 住宿式長照機構活動空間不含走廊,如活動空間本就沒有走廊,是否扣除走廊部分。
- 綜合式長照機構設有住宿式服務期設立規模以200人為限?係單指住宿規模?抑或合併計算?
- 家庭托顧設家托員人員1人,可與業務負責人為同一人?倘業務負責人未與家托員合併計算人力,則業務負責人跟家托員關係為聘僱關係?可否為親屬?
-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前已設立之機構,是否須變更為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並更名?又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後,設立提供該法所定之長期照顧服務,是否一定要依該法規定辦理?
- 現行提供安養、養護及日間照顧服務之公立老人福利機構,其機構屬性為何?
- 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裁罰基準,中央預定何時公告?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4條第3項所規定之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服務計畫,是否係指長照十年計畫2.0第6章專章(原住民族長期照護)?是否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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