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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照專區(1966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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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09
  • 更新時間:113-10-22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使用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本部自108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針對入住指定7類機構且所得稅額未達20%之住民,依稅率級距給予最高每人每年6萬元之補助;自112年起,針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之住民,調增補助為每人每年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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