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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照專區(1966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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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09
  • 更新時間:111-12-22

政府為緩解入住機構者及家屬之經濟負荷,於108年9月12日奉行政院核定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年度入住7類住宿式服務機構累計達90天以上,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0%、5%、12%採階梯性金額補助,一年最高可領取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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