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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態樣(榮民之家養護床)全額補助、無繳費收據之住民,可否由輔導會提供核定函或其他證明文件?
建檔日期:109-01-10
更新時間:109-01-10
公費養護(全部供給制):榮家全額補助、無繳納收據之住民,皆可提供核定公函,並註記機構名稱、住民姓名、身分證字號、入住期間及床位類型等相關資訊。
自費養護(部分供給制):榮家部分補助、無繳納收據之住民,經核定入住事實及現況符合規定,則開立相關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退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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