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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是否須申請統一編號?
建檔日期:107-06-26
更新時間:107-08-24
本部業已通函各地方政府,有關長照機構統編稅編之辦理原則,原則上本部及財政部並無規定設立長照機構須編配單獨之統編及稅編,惟涉各地方政府與服務提供單位簽訂特約之簽約主體,須有不同之配套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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