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防疫措施發文及相關指引
- 1衛生福利機構照顧護理人員及社會工作人員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著有績效者獎勵-申請作業須知
- 2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 3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社區式長照服務機構(家庭托顧)及到宅提供長照區型)、社區式長照服務機構(家庭托顧)及到宅提供長照
- 4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家庭托顧)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建議注意事項
- 5自111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 6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1.05.06
- 7到宅提供長照服務之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
- 8函請各縣市政府辦理疫苗施打外展服務
- 9鼓勵家托使用者接種COVID-19疫苗
- 10照顧服務員實習課程辦理原則
- 11社區式機構恢復營運後之防疫照顧假
- 12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家庭托顧)於COVID-19疫情與防疫警戒第三級期間恢復服務
- 13強化居家服務防疫作為
- 14配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修正,應協調轄內居家服務單位或調度停業機構之照顧人力,提供原服務對象急迫性之居家服務或送餐服務。
- 15長照服務機構發生確診個案之相關防疫措施及指引
- 16住宿式機構補貼紓困申請審核作業規定、流程圖及申請書
- 17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疫措施,有關 110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所定相關訓練課程之進行方式
- 18110年7月13日起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應變措施
- 19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應變措施
- 20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應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