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部「衛生福利部建立住宿式長照機構與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攬才留用試辦計畫」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3-12-06
- 更新時間:114-01-06
本部113年12月4日公告「衛生福利部建立住宿式長照機構與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攬才留用試辦計畫」,本次係修正計畫書之貳、申請期限之第二點及第三點。
因應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資源布建及用人需求,本部規劃結合教育部推動之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機制,向東南亞等國家招募人才至我國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學校就學,並輔導學校與住宿式機構(含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團體家屋業者產學合作,提供外國學生學習津貼、實習名額、實習津貼及畢業後就業機會與薪資保障,提升外國學生來臺就讀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意願,並於畢業後商定一定期間續留實習機構服務,建立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與學校產學合作機制,擴大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照顧人力來源。
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學校向教育部申請專班計畫,預定於113 年9 月招收第1 屆外國學生來臺就讀二專,辦學開辦費由教育部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部分補助,學生入學後與合作機構簽約,並由合作機構提供簽約學生2年就學期間所需之學雜費及生活費,及學生於二下至機構實習之實習津貼,本部透過本試辦計畫獎助,分擔合作機構培育學生費用,提高外國學生來臺就讀照顧相關科系意願,並投入住宿式長照機構服務。
試辦內容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