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照護服務計畫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15
- 更新時間:112-01-19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為協助失智者及其家庭,提供確診到失智症照護資源使用及相關專業諮詢,各縣市政府已結合醫療院所,成立失智共照中心,提供
- 個案服務
- 對未確立診斷之疑似個案,協助完成就醫診斷。
- 提供失智症及照顧者於失智不同階段,提供所需長期照顧與醫療照 護服務之諮詢、協調、轉介與追蹤服務使用情形。
- 連結轉介服務
協助個案轉銜適切長照服務或其他社會資源。 - 失智照護人才培訓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可接受地方政府委託辦理失智照護人才培訓,對象包含包括長照人員、醫事人員、照顧服務員及失智據點內之服務人員等。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提供疑似失智、極輕度至輕度失智者之認知功能促進、共餐及社會參與等長照預防服務,功能類同巷弄長照站等社區型學習場所;並針對失智者之照顧者,提供照顧者支持團體及照顧者照顧訓練課程。
本部編纂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參考手冊,以作為新成立共照中心於運作及輔導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布建時之參考,以提升整體失智照護服務量能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