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09
- 更新時間:111-09-28
- 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為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失能者,包含基本身體淸潔、基本日常照顧、測量生命徵象、餵食、餐食照顧、協助沐浴及洗頭、陪同外出或就醫、到宅沐浴車等服務。
- 日間照顧
失能或失智長輩在白天時間就近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服務,服務內容除了長輩在生活上需要的基本照顧、餐飲服務及從住家到日照中心的交通接送服務外,還包含促進長輩活動及社交能力的健康促進、文康休閒等活動,另也提供家屬指導及諮詢等服務。
-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小規模多機能除提供日間照顧服務以外,增加夜間住宿服務。失能或失智長輩在白天時間就近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服務,如果有臨時夜間住宿的需求,每個月最多有15天可以使用夜間住宿服務 ,因應個案需求。
- 家庭托顧
家庭托顧係提供長照服務對象於家庭托顧人員住所(托顧家庭)接受身體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如同保母在自己的家裡照顧幼兒一樣,我們將家裡的失能者送到照顧服務員的住所(托顧家庭)接受照顧,其服務人數較與一對一之居家服務不同,照顧服務員在照顧自己家人同時,可以在家創業穩定經濟收入,維持其家庭功能的完整性,落實在地老化以及政府推動社區照顧服務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