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 長照專區(1966專線)

:::

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件二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114年7月21日)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4-05-21
  • 更新時間:114-05-22

中華民國114年5月21日衛部顧字第1141961260號

主旨: 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件二修正草案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第四項、第十九條第四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二項。

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之「公告訊息」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四、對於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9樓

(三)聯絡人:林科員

(四)電話:(02)85906281

(五)傳真:(02)85906090

(六)電子郵件:lcak3567@mohw.gov.tw

※相關網址
法規資料庫/最新訊息
行政院公報
眾開講(意見表達)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