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09
- 更新時間:111-09-28
為健全長照服務體系之發展,並兼顧服務品質與資源發展,以保障弱勢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長期照顧服務法(下稱長服法)於104年6月3日總統令公布,106年6月3日正式上路。本法為我國長照發展重要之根本大法,整合各類長照服務資源,使資源更全面,服務更有品質,使長照服務使用者得到適當照顧。
相關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長期照顧服務
為健全長照服務體系之發展,並兼顧服務品質與資源發展,以保障弱勢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長期照顧服務法(下稱長服法)於104年6月3日總統令公布,106年6月3日正式上路。本法為我國長照發展重要之根本大法,整合各類長照服務資源,使資源更全面,服務更有品質,使長照服務使用者得到適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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