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08-足部照護」人員應受訓練內容及適用個案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2-10-19
- 更新時間:112-10-19
主旨:公告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項目「BA08-足部照護」人員應受訓練內容及適用個案。
依據: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公告事項: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項目「BA08-足部照護」人員應受訓練內容及適用個案如附件。
適用個案
經診斷為糖尿病患者,評估結果之照顧問題清單包含走路問題、皮膚照護問題或傷口問題,且具下列問題之一之長照需求者:
一、足部皮膚脫皮、龜裂、角質硬化(繭、雞眼)。
二、問題甲(厚甲、捲甲、輕微崁甲)。
執行人員應受訓練內容
人員資格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完成認證之長照人員。
訓練內容
一、足部常見的問題及趾甲常見的疾病與處理—2小時
二、足部評估與問題處理—2小時
三、足部照顧衛教—2小時
四、足部保養實務操作—4小時
課程時數總計10小時
課程名稱 | 課程內容 | 課程時數 | 授課師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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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部常見的問題及趾甲常見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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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師或護理人員 |
足部評估與問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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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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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部照顧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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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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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部保養實務操作 | 足部保養實務操作情境模擬 | 4 | 醫師或護理人員 |
注意事項:
一、授課師資應為執業登記滿2年以上之相關醫事人員。
二、為提升課程品質,課程規劃以20人/班為原則,參訓人員應全程參與10小時訓練,始能發給完訓證明書。
三、如申請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並應符合送審之長照繼續教育認可單位所訂審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