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息服務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16
- 更新時間:112-02-08
申請及服務流程
- 民眾可依其居住處所,向居住地之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申請方法可電話直撥1966長照服務專業或親自洽詢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於住院期間洽詢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小組。
- 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後,如果符合收案條件,照顧管理專員會安排進行訪視及評估。
- 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符合為失能等級為2-8級者,將交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以下簡稱A單位個管員)與個案及家屬共同討論擬定照顧服務計畫,民眾若有喘息服務需求時,可向A單位個管員提出,由A單位個管員協助連結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 如有需跨縣市服務情形(原於甲縣市開案服務一段時間後移至乙縣市居住):
- 由個案或家屬告知甲縣市的A單位個管員,A單位個管員填報個案異動單送甲縣市照管中心,甲縣市照管中心會將個案移交予乙縣市照管中心以派案至乙縣市之A單位後媒合單位提供服務。
- 如個案複評時間將屆,則乙縣市照管中心將會同A單位個管員進行評估,擬定照顧服務計畫後,再提供個案所需之長照服務。
服務方式
喘息服務提供下列三種服務方式,民眾可依需要選擇適合之喘息服務模式或採混合配搭使用。
- 居家喘息:藉由受過訓練之照顧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個案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單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 機構喘息:個案至住宿式長照機構接受短暫照顧、停留,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二十四小時之照顧,服務內容包含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
- 社區喘息:個案白天至日間照顧中心/巷弄長照站或於夜間至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依地點提供之服務,接受照顧、停留,包含護理照護(日間照顧中心)、協助沐浴(日間照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
喘息服務照顧組合及支付價格
表、長照喘息服務照顧組合及支付價格
編號 | GA03 | GA04 | GA05 | GA06 | GA07 | GA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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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組合 | 日間照顧中心 喘息服務-全日 |
日間照顧中心 喘息服務-半日 |
機構住宿式 喘息服務 |
小規模多機能 夜間喘息服務 |
巷弄長照站 喘息服務 |
居家喘息服務 |
支付價格 | 1,250元 /全日 |
625 /半日 |
2,310元 /24小時(天) |
2,000元 /下午6點至 翌日上午8點 |
170元 /1小時 |
770元 /2小時 |
註: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支付價格加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