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自即日生效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5-07-02
- 更新時間:115-07-02
公告事項:
一、旨揭方案如附件,可至本部全球資訊網站之「公告訊息」網頁查閱。
二、計畫期程: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修正內容如下,其餘未修正:
(一)舊案服務不影響:公告修正前已由地方主管機關派案並經服務之個案,原特約單位可繼續提供照護服務,不受本次調整影響,直到結案。
(二)新案精準派案:凡「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下稱居整計畫)之收案病人,由其同一醫療團隊照護者,即可由照管專員精準派案,由熟悉個案病情之醫師開立醫師意見書,落實醫療與長照之實質整合。
(三)擴大特約單位參與:為積極提升居整計畫個案之長照健康管理覆蓋率,本方案全面擴大特約對象,凡參加健保居整計畫之各級醫療機構(中西醫診所、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均得納入本方案特約服 務單位,以實質增加服務量能,加速個案取得醫師意見書。
(四)納入中醫師提升開立量能:明確放寬服務人員資格,凡完成長照線上3小時培訓課程且納入居整團隊之中醫師,亦得開立醫師意見書,以充分發揮跨專業醫療團隊之照護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