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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 長照專區(1966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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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長照交通接送公版預約整合服務」研發成果授權公告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4-09-09
  • 更新時間:114-09-09
依據:本案依據「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
二、 授權標的:非專屬無償授權「長照交通接送公版預約整合服務」之軟體著作權,詳細資訊請參閱授權契約之附件A。
三、 申請授權資格: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四、 授權年限:8年,並得依契約展延。
五、 申請程序:
(一) 申請單位請填妥申請基本資料表(詳如附件1),並以正式公函向本部提出授權申請。
(二) 申請資料經本部審核同意後,再函請申請單位準備授權契約(詳如附件2),申請單位須準備契約正、副本各2份,並完成契約用印後以正式公函檢送本部。
(三) 經本部檢視契約內容無誤後,將完成契約用印並函復申請單位(隨函檢送契約正、副本各1份),授權契約即生效力。
六、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公告後1年截止受理。(本案公告受理期限已屆,如仍有授權需要者,請敘明理由另行來函辦理。)
七、 對於本授權案內容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長期照顧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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