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5條規定建置陳情、申訴及調處」機制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6-09
- 更新時間:113-08-16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5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置陳情、申訴及調處機制,處理民眾申訴案件及長照服務單位委託之爭議等事件。
為協助縣市政府因地制宜自行辦理,本部擬具「直轄市、縣(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爭議調處作業要點參考範本」供作參考。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5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置陳情、申訴及調處機制,處理民眾申訴案件及長照服務單位委託之爭議等事件。
為協助縣市政府因地制宜自行辦理,本部擬具「直轄市、縣(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爭議調處作業要點參考範本」供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