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宅沐浴車減免貨物稅定期評估成效報告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2-08-29
- 更新時間:112-09-05
壹、背景說明
鑑於國內人口老化,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家中有長期臥床者家庭日益增加,沐浴對於長期臥床者非常重要,而到宅沐浴車的服務讓臥床者擁有更好的照顧品質,到宅沐浴車主要來源由中央補助、各縣市自行購置、公益團體捐贈或機構自行購置等,為減輕各縣市政府或公益團體提供到宅沐浴車服務之負擔,立法院於108年12月3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2條之2條文,規定到宅沐浴車免徵貨物稅。
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可申請到宅沐浴車服務特約資格的服務單位為:長照服務機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等,多以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目前到宅沐浴車車輛以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並附有固定式水箱、排風、加熱、供水及供電等系統,並搭配3位照顧服員或1位護理師及2位照顧服務員組成團隊提供服務。
貳、政策目標
一、降低到宅沐浴車購置成本,鼓勵長期照顧服務相關供給單位踴躍添購到宅沐浴車或鼓勵企業、民眾捐贈到宅沐浴車。
二、提高到宅沐浴車服務的服務提供數量,普及到宅沐浴服務。
三、降低身心障礙以及長期照顧需要者家庭的照顧負荷。四、提高身心障礙以及長期照顧需要者的福祉。
參、評估指標
依財政部於109年2月4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90160036號令發布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請業務主管機關應檢視稅式支出法規預期效益之達成情形,定期檢討評估實施成效並公開於機關網站。依據到宅沐浴車減免貨物稅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本項政策績效以到宅沐浴車車輛增加數、到宅沐浴服務人次及人數作為評估指標。109年使用到宅沐浴車服務人次為3萬251次,車輛數為52台;111年使用到宅沐浴車人次為4萬6,810人次,車輛數為119台,詳如附件表1。
肆、評估效益
長照2.0已經將到宅沐浴車服務納入給付支付項目,且財政部自109年8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0620920號令公告,有關辦理專供公共衛生目的使用到宅沐浴車免徵貨物稅,爰透過免徵貨物稅之政策引導,使各民間團體如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等單位可以以較優惠之價格購得到宅沐浴車,提高到宅沐浴車營運單位購買或是民眾捐贈意願,提升到宅沐浴車服務量能。3109年到宅沐浴車輛數為52台,免貨物稅後111年成長至119台,3年間成長率為129%,各年成長率詳如附件表2。
因為使用到宅沐浴車的失能者,大多屬於長照需要等級較高或移動不易者,109年使用到宅沐浴車的人次為30,251次,人數為2,162人,111年使用人次為46,810次,人數為3,683人,2年間人次成長率55%,人數成長率為70%、各年成長率詳如附件表3。
有鑑於據估臺灣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提升,鼓勵企業、民眾捐贈到宅沐浴車,提高到宅沐浴車的服務量能以減輕失能身心障礙以及長期照顧需要者家庭的照顧負荷,滿足失能長者基本沐浴需求,以達守護身、心、靈之尊嚴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