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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照專區(1966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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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08-05-20
  • 更新時間:111-10-05

公告-修正「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部分項目

主旨:修正「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部分項目。

公告事項:
一、修正「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部分項目。
二、施行日期:
(一)「第一節給付九之一」及「第二節支付四」:自公告日起實施。
(二)「AA12開立醫師意見書」:自「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公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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